各有关企业:
我局拟于近期组织受理2017年入库、在2018年开始形成贡献且达到相应规模企业的申报材料,由于该项目涉及企业数量多,我局组织各街道办通知其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资助对象:2017年入库、在2018年开始形成贡献且达到相应规模的企业(拟资助名单已发个街道办,由各街道办负责通知辖区企业)。
二、申报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一完整年度纳税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附件1)、收款收据(原件加盖财务章)(附件2)。若企业2017年底以来发生名称变更,需再提交一份名称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填写收款收据汇总表(只需提交电子版且信息与收款收据上信息一致)(附件3),并按行业分类发送至相应邮箱(由各街道办统一告知)。
三、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19年4月19日上午9:00至2019年5月5日(星期日)下午6:00。
四、申报材料提交方式:于2019年5月5日(星期日)前将材料递交至南山区政府大楼A818室(工业企业)、A816室(服务业、商业企业)。
五、注意事项:
1、若拟资助名单中的企业注册地已迁出南山区,将不能享受本次的奖励政策,也无需提交申报材料。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