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事项实施细则》,为用好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我市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发展,做好2017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事项(以下简称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资金)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向所在地的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各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资格、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项目要求进行审核汇总(有关证照、核准备案文件须核对原件),于2017年7月17 日(星期一)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商务委(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处),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dswlc@gz.gov.cn。
咨询请联系本协会
QQ:161376489
电话:020-8304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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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商贸流通领域)申报指南